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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port BIM(导入 BIM)

Import BI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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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

将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(BIM)文件作为底图附着到当前图形。你可以把 .rvt、.rfa 和 .ifc 文件作为底图附着,这与附着图像文件类似。请注意,只有 64 位版本的程序才能附着 .rvt 与 .rfa 文件。

操作步骤

附着 BIM 底图后,请注意以下事项:

  • Layers(图层) 尽管 .ifc 文件不包含图层,你仍可以使用 BIM Properties 窗格启用或禁用楼层或类别来控制可见性。使用 BIMPANE 命令打开 BIM Properties 窗格(使用 BIMPANECLOSE 关闭该窗格)。
  • Entity snapping(对象捕捉) 如果通过 UOSNAP 系统变量启用捕捉(或仅对 .rvt 和 .rfa 文件使用 RVTOSNAP,仅对 .ifc 文件使用 IFCOSNAP),BIM 底图支持对象捕捉。你也可以使用 Options 命令的 Snapping 选项卡。
  • Exploding(分解) BIM Explode 命令会把已附着的 BIM 底图分解为可编辑的多面网格与多段线。BIM Explode 类似于对 BIM 底图使用 Explode 命令,区别在于所有 BIM 底图智能信息都保持完整,且每个生成的对象都会放在各自独立的图层上。

在 Select Reference File 对话框中,选择所需的 .rvt、.rfa 或 .ifc 文件。

指定插入点:在图形中选择一个插入点。

指定比例因子或 [Unit] <1.0000>:输入插入 BIM 文件所用的比例,然后按 Enter。

指定旋转角度 <0>:输入插入所用的旋转角度,然后按 Enter。